「大公雞」撞3歲姪 狼叔判8年

「指甲長像雞爪」女娃童言童語揭性侵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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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04月02日  
童言揭發性侵示意圖
女童向幼稚園老師說:「有人用大公雞撞尿尿的地方」後來解釋因叔叔右手小指留指甲像公雞爪,才揭發叔叔性侵。

【許淑惠╱台中報導】中市一名三歲女童告訴幼稚園老師下體疼痛,因為「尿尿的地方被大公雞撞到」,母親懷疑遭到性侵,帶女兒去驗傷,女童童言童語告訴法官,叔叔的右小指指甲長長的像大公雞的手,又說叔叔下體碰她後「就變高了」,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採信女童說詞,認定叔叔性侵女童,依強制性交罪判刑八年。

 

女童的叔叔(三十四歲)否認性侵,且通過測謊鑑定,質疑女童受母親教導胡說一通,女童父母還因此案發生爭執,最後離婚。 

洗澡怨下體疼痛

但法院調查,二○○七年十二月,女童到阿公家玩後,晚上洗澡時跟母親抱怨下體疼痛,母親以為尿道炎不以為意,隔天女童到學校,表情不舒服、走路不自然,老師詢問,女童稱回阿公家睡覺時,有人脫她褲子,「用大公雞撞她尿尿的地方」,老師檢視發現女童下體紅腫,告知女童母親,女童才說是叔叔弄的。
女童母親因擔心女兒再受害,帶女兒搬回娘家去驗傷,但女兒大哭不讓醫生檢查,母親帶女兒回公婆家蒐證測試,發現女兒不敢跟小叔在一起,隔年三月,母親再帶女兒到醫院驗傷,發現女兒處女膜有陳舊性裂傷,社工介入報警。
法官問女童什麼是「大公雞」?女童指輔助娃娃的右手小指說,「大公雞」是右手小指頭,因為叔叔指甲長長的,像大公雞的手,叔叔用尿尿的地方碰她,「就變高了」,又童言童語說「他(叔叔)把全身衣服脫掉,結果大野狼就來吃她(應指女童)」。 

心理鑑定有創傷

法官採信女童說詞,認為孩子年紀小,細節描述雖有出入,但稱「被大公雞撞到」等說詞一致,而女童有段時間出現惡夢、過分警覺狀況,心理鑑定屬性侵後心理創傷,故更一審仍判叔叔八年刑期。 

預防兒童遭性侵須知

●勿將兒童獨留家中、車內或公共場所
●教導兒童不收受外人金錢、禮物,也不隨意去別人家
●鄰居、親友與兒童接觸時,若出現詭異神情或猥褻行為,勿讓孩童與其接近
●教導兒童不讓人碰觸身體敏感部位
●避免女孩和男性親友獨處一室或外出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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