拎人頭搭火車 二哥落網腿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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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03月18日  
3/13 10:48 
嘉義縣水上鄉命案公廁附近,一名男子提著塑膠袋走向公廁,疑是陳佳富變裝、戴假髮與墨鏡。翻攝監視器畫面

醃頭分屍案
【綜合報導】震驚社會的嘉義縣鹽醃女子頭顱分屍案,死者身分昨確定是失蹤的陳婉婷後,檢警也調閱死者二哥陳佳富住處、嘉義客運站、水上鄉命案公廁附近監視器畫面,發現陳佳富提著疑裝有屍塊塑膠袋出現,懷疑他故意變裝,從新北市三重區南下到約300公里外的嘉義縣水上鄉棄屍,但陳佳富均否認,連警方拿頭顱照片請他指認時,他也以傷心為由拒絕,甚至以持有身心障礙手冊為由不願接受夜間偵訊,警方只好暫停偵訊工作,等今天上午再將陳佳富依殺人罪嫌移送檢方偵辦。

3/13 04:33 
陳佳富頭戴安全帽,手提三大袋不明物,獨自從住家附近巷弄走出。翻攝監視器畫面

刑事局昨凌晨鑑識醃頭案死者DNA後,確定就是新北市三重區失蹤女子陳婉婷(36歲),警方從陳婉婷周遭生活環境訪查,發現死者二哥陳佳富(37歲)本月13日清晨4時33分,頭戴安全帽、拎著3大袋黑色塑膠袋外出,被巷口監視器錄下,水上鄉警方調閱命案公廁附近監視器畫面,也發現同天上午10時48分,一名神似陳佳富的男子疑戴假髮與墨鏡、故意穿厚重外套,拿著疑似大賣場塑膠袋(與裝頭顱塑膠袋同款),不排除是陳佳富帶著屍塊從北往南一路棄屍的可能性。 

兇嫌將死者頭顱棄於嘉義縣水上鄉「璿宿上天宮」後方男廁內。

南下300公里棄屍

昨凌晨3時48分,警方帶著拘票將陳佳富依殺人罪嫌逮捕,他一襲迷彩服、頭戴安全帽被帶出,雙腳癱軟無法行走,由刑警架著,媒體追問:「為何要殺害妹妹?」陳佳富不發一語,上車前持續腿軟跪地,被警方拖上車。
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昭廷指出,陳佳富本月13日清晨4時許,被新北市住處附近監視器,拍到提著3大袋塑膠袋外出,當天上午10至11時,陳佳富也疑似出現在嘉義客運站和嘉義水上鄉命案公廁附近,且陳佳富手機訊號當天下午1時許,曾出現在台中,可能是棄屍回程途中撥打,所以才聲請拘票捉人。警方研判陳佳富可能搭13日上午7時的自強號南下嘉義,從新北市三重區南下到約300公里外的嘉義縣水上鄉棄屍後,隨即北返。 

死者是校花 
陳婉婷國小就長得漂亮,是同學公認的校花。翻攝畫面

替妹買636萬保險

但陳佳富母親昨提出陳佳富持有身心障礙手冊(中度精障),警方查出他去年9月才申辦,疑經人指點辦理。警方只好找法扶基金會律師到場後才開始偵訊,但陳佳富對警方提示監視器畫面、手機通聯等跡證全部否認,甚至還說本月13日當天他人在北部,過去雖曾在嘉義縣大林鎮中坑營區當兵,但與棄屍地點水上鄉沒任何淵源。 
警方查出陳佳富近期替陳婉婷投保4張共636萬元人壽險保單。嘉縣警局刑警大隊長許明哲表示,陳佳富於2012、2013年陸續替妹妹買了4張,金額分別為300萬、150萬、155萬及31萬元保單,受益人為陳佳富和陳母,警方懷疑他可能圖謀保險金才起殺機。但陳佳富卻辯稱自己只有近30萬元房貸,沒經濟壓力,買保單單純想幫妹妹、個人及母親有多一層保障。 
專案小組2名鑑識人員昨中午帶著陳母及陳家大哥,重回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路陳佳富住處,待在屋內2個多小時後,帶走陳佳富衣物及安全帽,陳母及大哥面對媒體追問,不發一語快步離開。 

兇嫌疑似棄置頭顱後,還走到公廁對面扭開屋前水龍頭洗手。李政遠攝

母:不敢相信是他

《蘋果》昨前往陳母基隆住處查訪。她說,去年12月10日還曾前往三重區看女兒陳婉婷,直到12月13日接獲兒子陳佳富告知女兒外出失蹤,17日前往三重分局大同派出所報案協尋,「沒想到當時竟是最後一面。」她難掩哀傷神情地說:「不敢相信會是他(陳佳富)做的。」5個兒女中,陳佳富與陳婉婷感情一向不錯,女兒當年結婚,陳佳富還特地打了一條金項鍊送妹妹,對於女兒慘死,兒子涉有重嫌,陳母直言:「真的很痛苦。」她雙眼布滿血絲,顯見數天煎熬已讓她疲憊不堪。 

警方昨查扣嘉義客運站監視器主機逐一過濾。李政遠攝

警方掌握關鍵線索

●匿名信:死者陳婉婷原名陳淑慧,多年前改名,外人皆不知,但寄出匿名信者竟能精準寫出「陳婉婷」,研判兇嫌與死者熟識。
●菜刀:陳佳富工作的自助餐店老闆娘證稱,陳男反常在3月12、13日請假,還說「家裡要大掃除」借走橡膠手套及1把菜刀。
●保險:兩年來陳佳富陸續幫陳婉婷投保4份人壽險,金額共636萬元。
●監視器: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追出,陳佳富13日4時33分從家裡提著3大袋不明物外出;當天上午10時48分,嘉義水上命案公廁附近的監視器拍到疑似兇嫌提著裝頭顱的塑膠袋。
●手通通聯:13日下午1時,陳佳富用手機在台中撥打一通電話,如果是南下棄屍後北返,研判時間吻合。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 

研判棄屍路線

【報你知】
精障殺人免死罪 成保命符

涉嫌犯下醃頭案的陳佳富,持有身心障礙手冊(中度精障),是否可成為保命符?律師李進勇表示,殺人分屍惡行重大、手段殘忍、最重可判處死刑,但嫌犯若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,辨識自己行為能力不足時,法律可以不處罰或減輕其刑。
陳佳富如果真的是兇手,若鑑定確認犯案時,已達到「精神耗弱」的程度,可獲減輕刑責,法官應該不會判處死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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